愛伊米

沒有彩禮酒席錢兒媳付 婚後懷孕六個月 公婆逼她去24小時便利工作

徐瑾同馮軍談了半年戀愛後,因為懷孕了,所以不得不結婚。徐瑾是外地人,家裡姊妹三個,她又是老大,想給父親減輕負擔,結婚便沒向家裡要嫁妝,不過父親還是給了她八千。雖然在她老家結婚,彩禮是十幾萬,但考慮她懷了馮軍的孩子,彩禮也就沒要,並叮囑他簡單辦一下婚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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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公婆不同意,要他們辦的風光點,並且承諾酒席的由他們做公婆的承擔。徐瑾認為一輩子就結一次婚,那就聽公婆的,前前後後喜宴總共花費了一萬五千元。不料,公婆沒有履行諾言,徐瑾沒辦法只能用收到的禮金支付。?

婚後,徐瑾因為這事心裡有氣,時不時的在馮軍面前嘀咕。而馮軍雖然是個大學本科生,工資卻很低,加上公司效益不好,他下崗了。那個時候,徐瑾懷孕正好四個月,父親給她的八千也用的差不多了,見丈夫工作不順,隨口又提到公婆酒席沒給錢的事,沒想到馮軍竟對她動粗,直接將她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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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馮軍還沒有找到工作,就在這時,公婆居然要已經懷孕六個月的徐瑾去二十四小時便利店工作。徐瑾問公婆,她這麼大的肚子人家能用要嗎,公婆卻反駁:“別人懷孕能正常上班,你怎麼就不能?”聽了這話徐瑾的心涼透了。

好不容易熬到生了孩子,丈夫還是沒有找到工作,無奈徐瑾跟馮軍商議,用兩人最後的一點積蓄開店做生意。做生意後,徐瑾沒有時間照看孩子,就把孩子送到了自己父母身邊。然而孩子實在太小,必須待在徐瑾身邊,逼得徐瑾實在沒法,就將店鋪以低價一月一千五租了出去。誰知,已經找到工作的丈夫回到家裡,三番五次挑剔她,家裡不是這裡灰塵沒擦,就是地上水沒拖乾淨。丈夫的所作所為壓倒了徐瑾心中的最後一顆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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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瑾決定出國打工三年,掙錢回來後,如果婚姻能繼續,就一起生活下去。假如不能就離婚,對於孩子丈夫不要她就帶著孩子走。

徐瑾被婆家和丈夫這樣對待,你贊同她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