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廢品老闆注意!拉這些貨,罰款5~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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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這些貨,罰款5萬起步!交通部修改3部令:最低罰款由2萬變為5萬,10萬封頂!

根據交通部7月8日釋出通告表示對《道路貨物運輸及戰場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3個部令進行了修改,其中和卡友們息息相關最重要的就是:

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2號),將第四十六條中的

“罰款由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修改為“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修改後的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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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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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2,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3,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範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交通部宣)也就是說,如果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或運輸車輛不具備運輸資質或證件不符進行了危險貨物運輸,最少將被罰款5萬人,最高可罰款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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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貨卡友質疑,

是不是危險品我們也不知道啊?

很多卡友覺得這和我們拉普貨沒有什麼關係,屬於對拉危險品車輛和駕駛員的規定。

其實現實生活中可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如果貨主和配貨站不告訴你是危險品,他們為了節省運費把危險品貨物打上外包裝,卡友們就很難分辨哪些是普通貨物,哪些是危險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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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個筆者親身經歷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事情:

經過是這樣的,十幾年前我在連雲港配貨站準備裝零擔貨回東北老家,當時配零擔貨都是貨主把貨送過來,配貨站簽收後駕駛員配合裝卸工一起把送來的貨裝上大車完事。

下午當車馬上快裝好的時候配貨站老闆叫停我們,說來了幾噸桶裝“化工”今天必須發走,還對我說這個“化工”的運費比較高,保證我這車貨總價能拉出錢來,我當時懷著萬分感激的心情一直說“謝謝哥,謝謝哥的照顧”。

我和幾個裝卸工晚飯都沒吃,足足等到黑天后貨才送來,大家一起往我車上裝,可能由於裝卸工沒吃晚飯的原因,體力有點吃不消沒抱住桶直接掉到地上,裡面黑灰色顆粒狀東西灑落出來,配貨站老闆大驚失色的趕緊拿來掃把命令裝卸工立刻掃起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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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天黑裝卸工大概掃了掃裝回桶裡,地面上還留下很多就不管了繼續裝車,就當他抱起桶鞋底踩到留在地面殘留的“化工”時,驚人的一幕出現了地面化工冒煙了,而且煙很大很嗆人,就和火柴點燃的一瞬間味道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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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站老闆發現後立刻端來沙土掩蓋住,當時的我被嚇得徹底懵圈了,這貨說啥都不裝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因為我不裝他們嘴中“化工”整車貨都被卸了下來。到現在我都沒弄明白那個“化工”到底是什麼?只可惜當時的手機沒有照相功能沒能留下那驚險的一幕。

“化工”定義很深

卡友們無法分辨

對於配貨站來說,報貨物名稱時一般都稱呼“化工”,化工的種類又分無數種類,又都以化學用語做名稱,我們這群普普通通文化程度不高的拉貨司機哪懂得那麼多化學用語啊?一旦被“忽悠”了也只有自認倒黴。

卡友們大概知道,標有易燃易爆是危險品,易腐易汙是危險品。

前一段時間曾經有位卡友因為拉了一車豆餅(黃豆經過壓榨取油後的餅)被監管部門罰款,因為豆粕屬於4類危險品

,結果訊息一出,讓很多北方大豆主產區的卡友都感到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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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北方卡友都拉過豆餅,可沒有幾個人知道豆餅也屬於危險品的。也算是給卡友們上了一課,如果是運輸一些常見危險貨物,司機或車輛不符合規定被罰也不冤枉。

問題是有一些“化工”產品是卡友們搞不清楚的情況自己就拉了一車,還要面臨鉅額罰款這也是卡友們的最煩惱之處。

普通車運輸危險貨物對於車輛和駕駛員來說可要大禍臨頭了,不要貪圖運價高鋌而走險。更要奉勸那些打著“化工”旗號的貨主和配貨站不要為了自己的自私自利毀了他人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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