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漢中一地4人均獲刑!

“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個人資訊收集必須合法、正當、必要、規範,違規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有可能觸犯法律。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漢中一地4人均獲刑!

案 情 簡 介

今年上半年,犯罪嫌疑人高某透過QQ群得知可以利用手機卡在網上註冊APP賬號賺錢,遂找到石某讓其幫忙辦卡並承諾好處費。石某見有利可圖,便聯絡王某等人,商定一起幫高某辦理手機卡。部分群眾在高額利益的誘惑下,將身份證提供給王某等人辦理電話卡700餘張,高某等人從中獲利7萬餘元。辦理的數張手機卡被用於網路電信詐騙,涉案資金達300萬餘元。

經寧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最終,高某等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6至8萬元不等。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漢中一地4人均獲刑!

檢察官提醒

在網路時代,大家一定要增強個人資訊保安保護意識,不輕易提供個人資訊,特別是身份類證件資訊,謹防個人資訊被不法分子利用,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