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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的八白室

清朝統治者為了加強蒙古地區的統治,設理藩院掌管蒙古之事,又推行盟旗制度。公元1649年(順治六年)鄂爾多斯自為一盟,稱伊克昭盟。鄂爾多斯濟農額璘臣被封為多羅郡王,郡王旗札薩克,並任伊克昭盟盟長。為祭祀方便,額璘臣濟農將供奉在伊克昭的成吉思汗白宮及蘇勒德等有關祭物請遷到郡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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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朝下令,鄂爾多斯郡王、貝勒、貝子、公爺、札薩克臺吉要敬重從事成吉思汗祭莫之事,並將守護和祭祀成吉思汗八白室的達爾扈特人由郡王專管。公元1722年(康熙61年)薩克巴濟農校勘《金書》。公元1743年(乾隆8年)郡王扎木楊校勘《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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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郡王扎木揚長子車稜道爾吉襲鄂爾多斯都王旗札克多羅郡王,主持管理達公元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郡王車稜道爾吉、公爾特條事。爺貢吉巴道爾吉把達爾慮特的五百兩銀子不用在祭祀費用上,擅自裝入自已的腰包,理藩院衙門知道後,便予以懲處,並下令承辦祭把之達爾特五百戶,每年共出銀五百兩,以供修理祭祀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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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人戶不得作為該王等所屬,於該盟內擇賢能札薩克一員,專司經理,經資彈壓。缺出時由該盟長將圖盟札薩克名次臚列報院,由院繕單具奉請旨。出派該札薩克接管後,於該達爾扈特等,不準濫派差役等事,該盟王公等亦著一體遵依。至一年所出所用銀兩,由該盟長報院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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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65年(乾隆三十年)清朝外蒙政務衙門下文,成吉思汗八白室祭寞之事由貝子那木吉拉道爾吉掌管公元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外蒙政務衙門下文,成吉思汗祭莫之事由貝勒棟羅布色稜掌管。公元1797年(嘉慶二年)掌管成吉思汗八白室祭祀之事的貝勒棟羅布色稜年事已高,體弱多病,已不能斷理祭祀諸事。外蒙政務衙門下令郡王什當巴拜掌管成吉思汗八白室之祭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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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12年(嘉慶十七年)郡王什當巴拜去世,由札薩克旗頭等臺吉噶爾桑濟克密特多爾濟掌管成吉思汗八白室祭祀之事。公元1816年(嘉慶二十一年)伊克昭盟下文,不許向達爾扈特非法徵收烏拉術斯等物,減輕達爾扈特人的負擔公元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掌管成吉思汗祭祀之事的噶爾桑濟克密特去世,伊克昭盟盟長索諾木喇布傑根敦擔任濟農,掌管祭祀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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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18年(嘉慶二十三年)守護成吉思汗八白室的達爾扈特人在其領地巴音布拉格建喇嘛廟。公元1824年(道光四年),山西歸綏道嶽祥與神木府的札郎嘎等人,審理達爾扈特人羅布桑沙喇布霸佔他人家業事端的同時,認為守護成吉思汗陵的達爾扈特太師、太保、宰相、洪晉等名是一國官員職名,與例不符,上書朝延另請改號。道光皇帝同意改為一、二、三、四等達瑪勒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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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27年(道光七年)喀爾喀蒙古車臣汗、札薩克圖汗等內外蒙古十個盟札薩克、汗、王、貝勒、貝子、公、臺吉、塔布囊聯合上書朝延,要求恢復主持成吉思汗八白室祭祀事宜的達爾扈特“太師、太保”等名號。1828年(道光八年)理藩院批准恢復“太師、太保”等名號的奏請。公元1837年(道光十七年),伊克昭盟盟長兼濟農索諾木喇布傑根敦去世,查格都爾色稜擔任濟農掌管成吉思汗八白室祭祀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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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51年(成豐元年)査格都爾色稜去世,1853年(成豐三年)伊克昭盟副盟長達希道爾吉擔任濟農掌管成吉思汗八白室祭祀之事。公元1858年(成豐八年)郡王旗郡王額爾賀木畢力格兼任濟農掌管成吉思汗祭祀之事。從而加強成吉思汗八白室條祀的規則。公元1860年(成豐十年)在巴特爾放包舉行成吉思汗蘇勒德大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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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69年(同治八年)寧夏回民叛軍進入伊克昭盟境內,搶走成吉思汗八白室中的部分金銀器具,並在官帳放火,正逢一場暴雨,火焰熄滅,宮中剩餘物品倖免。公元1873年(同治十二年)比利時傳教士屋斯爾林登等人遊覽成吉思汗陵,並將見聞發表於1875年5月18日羅馬教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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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92年(光緒十八年)在成吉思汗八白室禁地禁止開荒耕種。公元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法國旅行家博寧等遊覽成吉思汗陵,並進行了實地調查,見聞發表於1898年2月15日巴黎雜誌。公元1910年(宣統二年)俄國蒙古學者札木斯熱諾夫來成吉思汗陵,參加三月二十ー大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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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寫了1910年南蒙古遊記一文,詳細記載了査幹蘇魯克大祭。由於郡王旗南部草場放墾,成吉思汗蘇勒德從烏蘭木倫河與清水河匯合處的席尼浩舒地方被迫遷往查干陶勒蓋的後塔(今蘇勒德霍洛)供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