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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國震驚北大弒母案緣何發生?

舉國震驚北大學子弒母案緣何發生?

01 反差強烈,疑惑不解

子弒殺生母,世所罕見。更因為兇手是北大學子身份,聞所未聞,一度登上熱搜榜。

舉國震驚北大弒母案緣何發生?

吳謝宇,國內第一大學府裡的高材生, 學習成績在北大也是翹楚。第一年獲得三好學生稱號,第二年獲得廖凱原獎學金,GRE成績獲得全球排名前5%,他擁有著美好的前程。

雙面人格令人恐懼。在外人眼,陽光向上,善良熱心、願意幫助他人,與人交往從無異常。可是這樣一個符合所有人心中的“好人”標準的人竟然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相依為命的母親,這種悖逆人倫的事,太讓人不可思議了。

而他殺害母親過程也是蓄謀已久,精心策劃,邏輯縝密,高智商體現淋漓盡致。

弒母后又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社會,人間蒸發,這令人匪夷所思。

社會質疑,家長困惑,今後該怎麼教育子女?苦心培養的孩子,竟然親手殺害父母。

這是對親情的拷問,也是對教育的拷問。家長都在糾結了。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該怎麼教育孩子?嚴到什麼程度?寬到什麼尺度?緊盯伴隨還是放任自流?

02 兩個主流看法

對於這起罕見案例發生的起因,也有不同看法。

看法一 犯罪心理學專家、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認為吳謝宇較真實的動機是渴望出國,為籌錢而殺母。吳謝宇是精緻的利己者,說他內心沒有靈魂,是因為他太現實,現實到突破人性底線,現實到沒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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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說,吳謝宇是討好型人格,但討好別人是很心累的。他很聰明,必然野心勃勃,當他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進入全球前五十名時,出國已是他主要目標,但他家沒錢,他母親也不允許去借,他的人格決定了他連他母親這一關都過不了。

“他如果說出自己的願望和要求:出國留學需要錢,需要向人借……哪怕與母親爭吵,都不會發生這樣的結果。”李玫瑾說,他母親古板傳統,堅守自己信念,他的渴望與母親的堅守是不可能融合的。他出國不可能帶上母親,只有殺了母親才能籌錢。但他沒想到,出國手續很複雜,殺了人,錢也騙到了,但走不成了!

看法二 相關教育缺失,導致一起親情人倫慘劇。

舉國震驚北大弒母案緣何發生?

一是對吳謝宇的生命教育缺失。雖然謝天琴是一名中學老師,跟其他家長一樣,對孩子的教育以學習為主。吳謝宇的高中同學回憶,他幾乎每天都會跟母親打很長時間的電話,“就聊每天學了什麼”。2012年,在北京大學上學後,他每天與母親的電話,仍然“主要聊當天的飲食、活動和學習情況。”可見母親對他的成長十分重視。恰恰沒有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在丈夫去世後,謝天琴一度站上屋頂想要跳樓殉情。可見,她自己都對生命缺乏敬畏,又如何教育孩子尊重生命,呵護生命。她如此輕棄生命,孩子也就不把生命當回事,最終輕易了結母親的生命。

二是在對待死亡的教育上,也是缺失的。吳謝宇自述變化源自於父親的病逝,“爸爸不在就不是一個完整的家”。沉默寡言的母親默默承擔了很多,“好多事不和我說,不讓我操心”。他覺得父親去世後,母親很痛苦,於是想到幫母親“解脫”。這方面,他母親同樣是有責任的,她自己不能走出失去丈夫的悲痛,那種氛圍讓孩子形成了長期的陰影。在北京學習時期,吳謝宇時常覺得自己身體有問題,總感覺自己得了和父親一樣的病,快“到期”了。他開始變得厭世,多次嘗試自殺。這都是不能正確對待親人離世的結果,缺乏對死亡的教育與認知。

三是成長教育的缺失。讀書只是成長的一環,為了遇見更好的自己。吳謝宇說,從小他就知道,唸書好可以讓他的父母感到驕傲、有面子。而他覺得,自己唸書只是為了滿足別人,而不是自己。考上大北後,他的學習與生活軌跡都發生了變化,滿足不了母親的期待,二者產生了矛盾。母子之間陷於長期的精神糾結中,正是這種衝突成為悲劇的導火索。父母對他的成長教育,缺乏正確的引導。

四是挫折教育的缺失。父親的患病與離世,對吳謝宇和母親來說,是個重大挫折,家庭經濟狀況也發生了變化。殺害母親後,吳謝宇以出國交流學習為由,騙取親友7人錢款共計144萬元。吳謝宇稱當時是有報復的意味,覺得這些親友在父親生病危難時未提供幫助。庭審當天,吳謝宇很後悔:其實親友都很好,也提供了很多幫助,當時是自以為是。

03 犯罪動機成謎

以上兩種為主流說法,堂主又查閱了古今中外弒母案,

談戀愛遭父母反對 美國少女夥同男友殺死全家;

美國少年克里斯托弗尋炸藥受阻殺死50歲的母親;

美華裔少女被逼裸體思過一怒殺母;

印度選美皇后自稱受父母虐待弒父殺母 ;

日本少年17歲少年心裡疾病殺母;

還有中國歷史上李元昊因為舅族暗中篡權,發現後大怒,把舅舅一家仍進黃河溺死,又親手毒死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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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昊頭像雕塑

這些都有明顯的犯罪原因和犯罪動機,吳謝宇案的犯罪動機成謎。

在法典上,下面幾種犯罪動機都不符合。

⑴政治動機,出於一種反社會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⑵財物動機,為了滿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質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⑶性動機,為了滿足性本能的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⑷報復動機,基於報復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⑸自尊動機,為了滿足某種變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發的犯罪動機;

⑹友情動機,了滿足某種非社會化友情需要而導致的犯罪動機;

⑺妒忌動機,因妒忌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⑻戲謔動機,出於追求冒險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⑼恐懼動機,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動機;

⑽好奇動機,出於好奇心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⑾其他動機,如大義滅親行為中正義感動機。

04 對死亡的認知不同

在法庭上吳謝宇說,他曾想過,是不是自己死了,就可以見到父親,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他真的打算從一家酒店的頂樓跳下,但是那裡有防盜網,他未能如願。

吳謝宇在法庭上供述說,殺害母親的理由是因為父親死後,母親不快樂,所以他想幫母親解脫,想和母親一起去另外一個世界與父親團聚。

這裡,一個北大高材生,認為生命死亡會去另一個世界,對死亡的認知與大多數人不同。

舉國震驚北大弒母案緣何發生?

我們時常看到的塔利班恐怖分子,人身炸彈攻擊,就是認為死亡後會去另一個天堂享樂,而吳謝宇認為弒母后再自殺,那樣會全家團聚,見到父親。如果吳謝宇當庭所說的是內心深處的真心話,那麼這種對死亡的認知該有多麼的可怕。

可能對弒母后的血腥產生了恐懼,吳謝宇又沒了自殺的勇氣,並沒有跟著母親一起去,又開始了原來沒有計劃的騙款潛逃。

這可能是一個能說通的推測。如果說為出國籌款而弒母,一個錦繡前程的北大學霸是能憑藉自己能力完成籌款的,如果說是教育缺失,成功保送北大又做何解釋?

對死亡的認知發生了明顯偏差,可能是本案發生的最大原因。

2019年4月21日,在潛逃潛逃1380天后,吳謝宇終落網。

2021年8月26日上午,法院對吳謝宇弒母案宣判:決定執行死刑!

吳母如在天有靈,該是何等困惑不解,驚恐萬分,死不瞑目。

兒女是債,有討債有還債,無債不來。

夫妻是緣,有惡緣有善緣,無緣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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