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因為一袋米 男子賠了15萬元

“當時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越來越生氣……現在想想,就為了一袋25公斤重、價值100元的大米,真的太不值得了。”35歲的劉某說,如果時光倒回,他絕對會選擇忍一時風平浪靜。因為一袋米,劉某與他人對罵、拉扯、互毆,導致他人輕傷一級。結果,劉某不僅賠償了他人15萬元,還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經過審查,依法對劉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今年7月底,劉某騎著三輪車馱著兩袋米回老家,行駛至南充市順慶區瀠府路時,一袋大米掉在地上。這袋大米被剛好騎腳踏車路過的54歲婦女青燕(化名)發現。騎行一段距離後,劉某發現大米丟失,便原路返回尋找。當看見青燕在撿自己掉落的大米時,劉某直接下車將大米提到三輪車上。隨即,劉某和青燕發生爭吵。

劉某稱青燕在偷自己的米,青燕則稱劉某該說謝謝,兩人從言語爭執升級為發生抓扯。爭執中,劉某三次將青燕摔倒在地,致其臉部、右足骨折。經鑑定,青燕傷情為輕傷一級。經多次協商,劉某與青燕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劉某賠償青燕15萬元,青燕對劉某的行為予以諒解。

該案被移送至順慶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本案系生活中的偶發矛盾,其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諒解等情節,該院遂對劉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陳琴表示,生活中難免會發生糾紛或摩擦,務必要保持理性剋制,千萬不要被情緒左右,更別大打出手。衝動是魔鬼,害人又害己,當發生爭執時,一定要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少一些戾氣、多一點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