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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古代禁軍制度的演變史(三):從元朝的怯薛到清朝的八旗

在前兩篇文章裡,我分別說了從夏朝到隋、從唐到遼金各個時期禁軍制度的演變史,本文接著講元明清三朝的禁軍演變過程。

元朝

早在元朝建立之前的大蒙古國時期,成吉思汗就從各部選調1萬精銳組成常備護衛軍,稱“怯薛”。怯薛分宿衛、侍衛、環衛三隊,平時護衛大汗,戰時為全軍中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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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時,改組軍事系統,建起宿衛軍和鎮戍軍兩大系統。宿衛軍由先前的怯薛與新建的侍衛親軍組成,侍衛親軍陸續分置為左、右、中、前、後五衛,以漢軍為主。後又擴充至二十一衛,有蒙古衛軍、漢人衛軍、色目衛軍。

怯薛與侍衛親軍,職責略有區分。怯薛主掌皇帝侍衛,一般不再外出征戰。侍衛親軍主掌大都、上都及“腹裡”地區宿衛,也是朝廷的常備精銳之師。怯薛設怯薛長管領,侍衛親軍各衛設都指揮使司掌領,隸於樞密院。

明朝

明朝的禁衛系統分親軍、京軍、班軍,各有所職。

親軍

為皇帝的警衛部隊,太祖時有十二衛,後增至二十六衛,輪值宿衛宮禁。每衛設都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下有千戶、百戶。

淺談古代禁軍制度的演變史(三):從元朝的怯薛到清朝的八旗

二十六衛中,最為特殊的是錦衣衛。錦衣衛初為儀鑾司,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為“錦衣衛親軍指揮使司”,設指揮使,常以勳戚都督掌領,統率包括將軍、力士、校尉等官兵1500人。所屬機構有南、北鎮撫司,南司掌衛中刑名、軍匠事務,北司專理詔獄即皇帝專命查辦的案件。

明朝後期,錦衣衛人員多達16萬。

京軍

為駐紮京師的衛戍部隊,太祖時為四十八衛,成祖時增至七十二衛,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合稱五軍營。後得塞外降卒3000人,分為五司,稱三千營。又因得火器之法,設營肄習,號稱神機營。

五軍、三千、神機,合稱為“三大營”。各營均由內臣、勳臣提督,仁宗時命武臣一人綜理京營戎政,為提督京營戎政。班軍為每年從中都(鳳陽府)、山東、河南、大寧各都司輪番抽調到京師宿衛的部隊,設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其屬有鎮撫司、經歷司。

清朝時期

在清軍八旗中,與駐防八旗並列的是禁旅八旗,即京營,為京師禁軍。其中,負責侍衛皇帝的親軍稱郎衛,由侍衛處管領,設領侍衛內大臣主其事。

淺談古代禁軍制度的演變史(三):從元朝的怯薛到清朝的八旗

負責拱衛京師的禁軍稱兵衛,分為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軍營、火器營、健銳營、神機營等。驍騎營直屬八旗都統,前鋒、護軍、步軍營設統領主其營事,其餘則設總統大臣或管理大臣主其營事。綠營兵駐京師的巡捕營亦稱京營,則由八旗步兵營統領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