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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而亡?笑話,人家明明傳國七百年!

秦二世而亡?笑話,人家明明傳國七百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統六國,志得意滿之餘,召叢集臣“議帝號”,認為自己“功過三皇,德蓋五帝”,應該號曰“皇帝”。

同時還申明:“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以至萬代,傳之無窮。”

無奈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僅僅不到十五年,劉邦的軍隊就攻下了秦都咸陽,後世所言秦二世而亡,蓋因與此。

但這個說法不太嚴謹。

因為秦始皇一統六合並非一朝一夕之功,他是站在列祖列宗幾百年的基業上,“奮六世之餘烈”,才能“振長策而御宇內”。二世而亡的那個“秦”,同時也是戰國七雄之一的那個“秦”,他們由同一個家族統治,政治上其實是一脈相承的。

公元前905年,秦始皇的先祖秦非子被周孝王封為子爵位的附庸。從這一年起算,到秦朝滅亡,歷七百年。

前770年,秦襄公因為護駕有功,被周平王正式列為諸侯。從這一年起算,到秦朝滅亡,也已享國563年。

之所以出現兩種說法,一個說“二世而亡”,一個說“傳國七百年”,是因為物件不同。前者說的是“秦朝”,後者說的是“秦國”。

熟悉中國歷史的朋友都知道,古人對一個政權的稱呼是很講究的。

當稱呼一個政權國號為“朝”的時候,相當於承認了這個政權的正統性,在古代也代表了統治天下的合法性。

而稱呼一個政權國號為“國”,則說明那只是一個地方割據政權,正當性和合法性都不足。

比如,大一統時期的政權,我們稱為漢朝、唐朝、明朝等;而分裂時期的割據政權,則以三國、七國、五胡十六國等呼之。這一般沒有什麼爭議。

分裂時期,各方都在爭正統,說法就比較折衷:有時對兩方的正統性都予承認,比如“南朝”、“北朝”;有時又明顯偏向一方,比如稱北方為“五代”,南方為“十國”,這裡就明顯認為當時北方政權正統性更充分些。

對於秦國,則是以秦始皇稱帝為標誌,之前稱為“秦國”,那時秦國只是眾多諸侯國之一;

之後稱為“秦朝”,相當於承認了他大一統王朝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