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賣官賣爵,搜刮民財

178年,靈帝下旨允許賣官,兩千萬錢可買郡守級官職,四百萬錢可買縣令級官職,五百萬錢可買關內侯。該被升職的人,出半價或是三分之一的錢就可買到官職。家境好的先出錢買官再做官,出不起錢的可延期交錢,但上任後要交雙倍的錢。對於朝廷中權力最高的三公九卿這樣的職位,靈帝就命心腹與想得到這些職位的人暗中進行買賣,以防止被外人知曉,一千萬錢可買公,五百萬錢可買卿。

賣官賣爵,搜刮民財

靈帝還根據買官者的地位和財富來及時進行任免。例如,賢士崔烈用半價就可做司徒,宦官曹騰的養子曹嵩(曹操父親)的家裡極其富有,他用定價的十倍(即一萬萬錢)買了太尉一職。後來,只要是官職就要靠買賣來得到,常常是一個官員剛到任沒多久,另一個官員就又到任了,有時一個月內,州郡官要換好多次。官吏擔心自己沒了本錢,一上任就大肆搜刮錢財,為了免遭浩劫,百姓甚至賣掉了僅剩的一些谷粱,以保證新任官吏一上任就能拿到錢。

賣官賣爵,搜刮民財

181年,京都洛陽的後宮也出現了商業街,靈帝命人用宮內的寶物、絲綢和其他東西組成商鋪,讓宮女在其中買賣交易。靈帝自己則扮成賣東西的商人,在市場上來來去去,有時也會去酒館飲酒,甚至還會和人吵架、廝打在一起,他急了,也會攆走店員,然後自己做店員,微笑著、裝模作樣地招呼客人。店裡的東西時常會被宮女偷走,可靈帝都視而不見,並覺得這是件樂事。白天,他和宮女們做買賣,晚上就和她們肆意地尋歡作樂。

賣官賣爵,搜刮民財

靈帝還製作了一種比馬車更為便捷和新潮的驢車,他沾沾自喜地親自駕駛驢車在上林苑中閒逛。京都的百姓知道此事後,也都爭著置辦那種驢車,致使驢價暴漲,竟然超出了馬的價格。

189年,三十四歲的漢靈帝結束了他淫亂奢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