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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0.1元只?女子因此損失十多萬元!警方:不予立案

南寧男子覃某稱有口罩貨源,進價0。1元/只。林女士陸續給覃某轉賬18萬元,購買180萬隻口罩。覃某透過其他人找到廠家,以0。3元/只的價格購買49。4萬隻口罩,發給林女士的客戶後失聯。林女士報案後,警方認定為經濟糾紛,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一隻口罩只要0。1元

女子轉賬後被忽悠

今年3月16日晚,林女士在一家菜鳥驛站買水果時,接到一客戶打電話稱需大量口罩和防護服。售賣水果的覃某聽見後,稱以後購買水果可以直接聯絡他,兩人隨即加了微信。

3月18日,覃某透過微信聯絡林女士,稱自己姐夫是一家醫療公司的股東,庫存有210萬隻口罩,0。1元/只。經林女士打聽得知,覃某是自己某位朋友的妹妹的男朋友,便相信了覃某。

口罩0.1元只?女子因此損失十多萬元!警方:不予立案

林女士透過微信和支付寶共給覃某轉了10萬元,購買100萬隻口罩,還將多個客戶地址等資訊提供給了覃某,其中有幾位客戶收到了口罩,共49。4萬隻。剩下的50多萬隻,覃某稱其姐夫的醫療公司週末不上班,只能週一再發貨。

3月21日,覃某並未發貨且找了理由推辭。當天,又有客戶找到林女士需要大批次口罩,林女士陸續給覃某轉了8萬元,且要求覃某當天必須出貨。覃某給林女士一個裝貨地址,約好次日凌晨2時拉貨。但凌晨1時,覃某已無法聯絡。

男子高買低賣口罩

警方定為經濟糾紛

林女士根據此前一單快遞包裹上的電話號碼,聯絡上發貨人阿文,阿文稱根本就沒有0。1元/只的價格,而是0。3元/只 ,並且不是覃某找他要的貨,而是“菲姐”,“菲姐”則稱是覃某叫她幫找人要貨,她就找到了同行阿文發貨。

林女士覺得自己被騙了,連夜趕到三塘派出所報案,並告訴覃某。覃某隨後給林女士退回了1。5萬元。不久後,辦案民警通知她到派出所補錄口供,民警問她:“當時嫌疑人覃某是不是說按0。3元一隻口罩,購買足夠量後再給她返利,然後才相當於0。1元一隻。”對於一說法,林女士當場否認。

約一個月後,三塘派出所民警稱此案是經濟糾紛,給林女士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此後,覃某再也沒聯絡林女士。

5月29日,“菲姐”告訴記者,她給覃某的口罩出廠價是0。26元/只,然後賣0。3元/只,兩人各賺0。02元/只,覃某共給她轉了49。4萬隻口罩的定金及貨款,她按照覃某提供的地址給客戶發貨。之後覃某再次找到她,讓她先發貨自己再付款,她沒同意。

針對此案,興寧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稱此案已定性為經濟糾紛 。

律師說法:如果不服警方決定

可去申請立案監督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稱,

覃某收取了貨款,自己沒有現貨,而是透過其他人高價購買其他廠家的貨再低賣給林女士,這是虧本生意,現實生活中沒有誰會做虧本生意。可見,覃某是有非法佔有他人貨款的主觀目的,其行為具備詐騙罪的幾個構成要件,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林女士可到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韋顯瑞則稱,

根據目前情況來看,覃某自己沒有貨,但他收到林女士的錢後也進貨了,只是貨價比他此前所說的貴。林女士報案後,覃某沒有失聯。如果覃某對多人以高買低賣口罩手段騙錢,那就屬於對不特定人進行詐騙。所以,本案暫不能認為覃某有非法佔有他人貨款的主觀目的,從材料看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果林女士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建議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