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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6個字到22個字 意味著什麼?

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近日,全國文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提出“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方針。”這是新時代的文物工作方針。1982年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一章第四條確立了“文物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時隔四十年,從原來的四句話十六個字調整為現在的五句話二十二個字。從16個字到22個字,意味著什麼?

隨著2021年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國家綜合實力邁上了一個大臺階,文物工作也上了一個新臺階。資料顯示,十三五時期,我國完成了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石窟寺等專項調查,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傳統村落等重大文物保護工程也相繼竣工,預防性保護、系統保護積極推進;數以萬計館藏珍貴文物、重要出土文物得到搶救修復,博物館標準化庫房建設基本完成,文物儲存狀況持續改善。此次方針不再刻意的突出搶救,並非搶救性保護不需要,恰恰相反,將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整合在大保護框架裡,不再做區分,不僅因為文物保護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更因文物保護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

“加強管理”被提到了前面是因時而異。這幾年一些文物安全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法人違法,加強管理是實現文物工作的重要保證。國家文物局局長李群在全國文物會議上表示,隨著文物安全“嚴防嚴打嚴管嚴治”機制不斷完善,各級各類文物資源保護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打擊文物犯罪、查處法人違法、整治火災隱患也取得重要成果,城鄉建設中破壞文物的行為得到堅決糾正,同時文物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體系正在加快構建,文物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挖掘價值”是新增加的內容之一,也是文物事業發展題中要義之一,更是保護和傳承文物的基礎。文物是歷史文化資源,是中華文明的載體,每一件文物都是一串神奇的密碼,透過挖掘其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解鎖其中的秘密,可以不斷地提升人們對中華文明的認知,增強我們的文化自信。

發掘文物多方面價值和文化內涵,這也是“讓文物活起來”的前提。“讓收藏在禁宮裡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裡的文字都活起來。”隨著科技的發展,高新精尖技術為文物的傳播和展示賦予了新的活力。透過展覽展示、文創產品、影片節目、舞劇等不同形式的生動演繹,把文物的價值內涵顯露出來,讓大眾發現、瞭解傳統文化,將傳統文化傳播得更遠,既是對民族文化的傳承,更是對歷史記憶的保護。

從“合理利用”變成“有效利用”,雖然只有兩字之改,但是涵義更深刻,在對文物的“利用”上,步子可以再大一點,不僅是合理,更要有效,這也將進一步激發文物工作者的創新性和創造力。

“風好正是揚帆時”,從16字到22個字,文物工作理念沒有變,文物工作的內涵更豐富了。總而言之,文物工作保護永遠是第一位,是前提,這是毋庸置疑的。加強管理是實現文物工作的重要保證,透過挖掘價值、有效利用,最終充分發揮文物作用,讓文物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