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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高檔車專門“碰瓷”酒駕司機

一個“碰瓷”團伙在3個月間開著租來的高檔車,先後在北京市房山區、朝陽區、順義區、昌平區等地以酒駕司機為目標,敲詐勒索20餘萬元。近日,經房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團伙的5名成員均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個月不等的刑罰,各並處5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一條朋友圈牽出一個“碰瓷”團伙

2021年11月某日凌晨,剛剛與朋友小酌後的穆某,駕駛車輛行駛到路口等紅綠燈時,被一輛奧迪汽車追尾。下車後,奧迪司機徑直問穆某:“哥們兒你喝酒了吧?”隨後,對方以報警相威脅。因害怕被警察處理,穆某選擇微信轉賬給奧迪司機3萬元私了。回家後,穆某將這件事發了一條朋友圈。幾天前遇到同樣情況的樊某看到朋友圈資訊後立刻聯絡穆某,彼此交換了奧迪司機的照片,確定是同一個人。

難道真有如此碰巧的事情?他們懷疑遇到了敲詐勒索,於是選擇報警。隨著警方調查的不斷深入,一個專門“碰瓷”酒駕司機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2021年11月,警方對該案立案偵查,並將陳某、李某、吳某、雷某、侯某等5人抓獲歸案。同年12月,房山區檢察院對上述人員依法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

自行補充偵查,追加犯罪事實

據瞭解,以陳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專門挑選酒駕司機“碰瓷”,利用酒駕司機違法在先、自知理虧的心理敲詐勒索,屢屢得逞。

該犯罪團伙共5人,他們作案手法嫻熟,分工明確,成員配合默契。其中,李某負責租賃高檔轎車和盯梢,吳某、雷某佯裝在飯店就餐,實則尋找作案目標,一旦發現有人酒後駕車,便會立刻向陳某通風報信,再由陳某製造交通事故並與酒駕司機“談判”。因陳某駕駛的是高檔轎車,被“碰瓷”的司機選擇私了時,陳某開口就要上萬元修理費。酒駕司機自知酒駕違法,便不敢報警,只能認栽。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其中,侯某為獲利竟然當起“雙面間諜”。某天晚上,侯某主動邀請朋友喝酒,其間,侯某不停地向陳某傳遞資訊,待朋友酒後駕車離開時,陳某實施“碰瓷”。遇到“碰瓷”後,侯某的朋友打電話向侯某尋求幫助,侯某便趕到現場佯裝為朋友“砍價”,最終被害人微信轉賬給陳某2萬元私了,侯某從中獲利8500元。

此外,檢察官在審查時還發現,2021年7月至11月,該犯罪團伙長期租賃車輛,陳某的微信交易記錄中也有多筆夜間大額微信轉賬,可能存在其他敲詐勒索行為。隨後,檢察官制作了詳細的繼續偵查提綱並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最終追加該團伙犯罪事實至11起。

審查起訴階段,主犯陳某、從犯李某在首次訊問時心存僥倖,對於追加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對此,檢察官將涉案人員進行分層處理,逐個開展教育轉化工作,最終涉案人員全部自願認罪認罰。

制發檢察建議,促進完善汽車租賃行業管理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現該犯罪團伙“碰瓷”時使用的高檔轎車,均系從某汽車租賃公司平臺租賃而來。

3個月間,李某、吳某透過該汽車租賃公司平臺下單租車共計15次,每次租車時長約一週,車輛絕大部分是高檔轎車。陳某、李某等人駕駛租賃的車輛故意追尾其他車輛進而敲詐勒索後,為避免因車輛受損被扣除押金,他們在還車前會將車輛送往個人修理廠維修。修車記錄顯示,這些車輛均存在被噴漆、更換大燈的情況,但上述可疑情況從未被汽車租賃公司發現。

對此,今年4月,房山區檢察院從提升汽車租賃風險防控意識、加強對承租人的身份查驗、完善驗車制度等方面,依法向該汽車租賃公司制發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該公司高度重視,召開會議認真研討,並從9個方面採取措施進行了整改完善。(簡潔 張雪 張君)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