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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在高速公路爆胎,司機不知浙江省內拖車免費,救援車付了2600元

10月6日傍晚,寧波高速交警發現,兩頭塢1號和2號隧道之間路段,一輛商務車停在路肩,幾人站在護欄外,一箇中年男子在打電話。

車在高速公路爆胎,司機不知浙江省內拖車免費,救援車付了2600元

交警趕去現場,司機竺師傅從新昌上高速回寧波,半路車胎炸了,車上還有小孩和家人,情況緊急,又想不起自己的保險公司電話,就搜尋“汽車救援”,跳出來一個400開頭的電話,打過去,對方讓竺師傅拍了輪胎型號、車輛行駛公里數等照片發過去,隨後發來一條資訊,竺師傅點開付款連結,顯示2600元。

竺師傅說以前拖車是免費的。對方說,拖車免費,這只是象徵性預收,拖完輪胎修好會把錢再打回來,主要是怕白跑一趟。

竺師傅付了2600元一直等救援,“說10分鐘就到,現在都過去3個10分鐘了。”

車在高速公路爆胎,司機不知浙江省內拖車免費,救援車付了2600元

“浙江省內高速公路上叫拖車是不收費的”,交警告訴竺師傅。然後幫著聯絡了維修輪胎的施救車輛,上高速來換輪胎,20分鐘後,竺師傅開車回家了。

竺師傅後來報了警,溪口派出所正在進一步調查。

車在高速公路爆胎,司機不知浙江省內拖車免費,救援車付了2600元

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條例》正式實施,依據條例,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負責實施。對停留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車輛、事故車輛,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或其委託有資質的社會救援機構(以下統稱救援者)及時免費拖曳、牽引至最近出口外的臨時停放處,救援者不得收取拖車費用。

但這個規定不少司機並不清楚,寧波高速四大隊民警說,去年夏天,也是一輛車在隧道里拋錨,車上下來三個小夥,一起把車往隧道出口推。高速交警發現後馬上趕過去,他們說以為叫拖車要花錢。

根據《條例》,這些情況不免費:對於車輛缺少燃料(油、氣、電)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線上的車輛;不進行拆裝搶修無法拖曳、牽引車輛的,或施救涉及駁貨、乘客轉運、吊車、拆裝、換胎、搶修等作業內容的情況,施救部門將繼續按照物價部門核准的標準收取相應費用。

高速交警提醒:在浙江境內高速公路主線上因故障、事故等情形需要拖曳、牽引救援服務的一律免費,遇到情況直接打“12122”高速報警電話。

(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