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違背教學規律,試圖拔苗助長,忽視學生階段性是錯誤行為!

究竟什麼是能力?心理學上的解釋是“能力是順利地完成某項活動所必須的個性心理特徵”。中國礦業大學教授莊壽強先生在《普通創造學》中認為,《現代漢語詞典》把能力解釋為“能勝任某項任務的條件”是可取的。按照這種解釋,能力指的主要是人的一種後天的屬性,是一種能透過學習或訓練而獲得並可不斷提高的社會屬性。移植創新法是科學研究最有效、最簡單,也是應用研究最多的方法之一。根據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作用點),中小學生每天要分析解決的問題是思維力或能力的“作用點”要素,思維方法(發散思維和邏輯思維)是思維力或能力的“方向”要素,創造性解決問題的時間(落實到讀書學習上就是完成作業或考試的時間)代表思維力或能力的“大小”要素。中小學校一個班有三十五至四十五名學生,每年參加高考的人數有數百萬人。每個學生完成考試的“時間”不相等,沒有記錄,是變化的;學習效率即思維反應速度也不相等,沒有記錄,是變化的;“分數”也不相等,有記錄,是變化的。三個“資料”沒有一個是固定不變的,這種比較,怎麼區分學生與學生之間真實的能力和成績?更不用談提供判斷學習動機和學習行為的依據了。重慶市長壽區葛蘭鎮中心小學提出的現象:該校在進行的一次語文1-3單元基礎20分鐘的練習(測試)中,總分為36分,最快的一名學生12分鐘完成,這名學生得了33分,最慢的一名學生耗時18分鐘20秒,得了34分。如果用“定時不定量”或“定量不定時”的方式(學校成績等於學習效率乘以學習時間)來計算學校成績,前者的學習效率=33分÷720秒=0。046分/秒;後者的學習效率=34分÷1100秒=0。031分/秒,0。046分/秒>0。031分/秒,後者雖然比前者高1分,但是其學習效率即思維反應速度、能力明顯低於前者。如果用“學校成績等於學習效率乘以學習時間”的方式來計算學校成績,就會發現“120分鐘完成150分的考試(定時定量)”計算學校成績在二者心理上留下了陰影。前者長期堅持正確的學習動機和學習行為,透過努力獲得的學校成績和能力即“分數”得不到承認(第一名被別人搶佔了,逆淘汰),這叫“弘揚正氣,樹立先進典型”嗎?後者在心理上埋下了“虛榮”的種子,明明不是學校成績“第一名”卻理所當然地成了“第一名”,幸福來得太“突然”,稱為“學優生”(逆淘汰),導致真正的“學優生”反而向“學困生”“學習”“取經”。這種情況在學校長期持續下去,會不會給學生造成心理問題(先不下結論是“心理疾病”)?創造性解決問題的時間,落實到讀書學習上就是完成作業或考試的時間代表思維力或能力的“大小”要素;“完成答卷(作業)後仔細檢查自信不會出錯就要交卷”是訓練思維力和能力的正確方法。為了抓“分數”“不到考試時間終止時不能交卷”顯然混淆了學生之間的思維力和能力“大小”,不便區分,這就是我們的教育違背規律——“高分低能”的原因。現在很多學生家長、學校教師認為“大環境”(高考“指揮棒”)沒有改變,“個人的力量”無能為力,不願意在教學中做任何改變,還成天做著盼望“0。031分/秒”現象的學生出“成果”成就自己的“美夢”。即使是“應試教育”也不能違背教育規律,如果是創新教育,更不應該如此。

違背教學規律,試圖拔苗助長,忽視學生階段性是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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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教學規律,試圖拔苗助長,忽視學生階段性是錯誤行為!